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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6, 2026

#2 漫畫《十月堂舊書事》——把手鬆開,你擁有的是宇宙

一本書籍本身就是一個宇宙。紙張厚度的觸感、油墨的氣味、字體的字型大小、五顏六色的書背、感受到靈魂的裝幀,對我來說那全都是故事的一部分。

摘自第4話〈201號房有入住者〉

上個月看到threads上有人推薦這本漫畫,心想正好可以再湊幾本書讓我集到誠品的樂讀徽章。那週買回家一口氣看完,覺得太棒了,是那種讓人想到處敲門問說「你看過了嗎?」的棒。本來想用「讓實體書再度偉大!」做標題,但必須很誠實的說實在是放不下了。

週末我把房間裡堆在床邊、書桌下,也就是已經放不上書櫃的書清點了一下。我生活的房間不大,再把書本散開之後幾乎無路可走了。想到第一話的劇情,被自己喜歡的書包圍到死去應該是幸福的吧。不過其實我在數年前就差不多發現了:在我死去之前可能沒辦法把我買的書全部讀完。

那為什麼還要買?除了理直氣壯的說「因為想要啊!」之外我想不出更好的答案。

小時候父母帶我去百貨公司都會將我放在書店裡,等他們逛完了之後再來接我。那時的書店對我來說或許像是現在的YouTube和其他短影片平台,有各式各樣的主題可以無限的看下去,除了書店不會搞壞我的腦子。

小學低年級看不懂什麼太深的書,翻開《笑傲江湖》第一頁我就暈了,主要還是在看些笑話和猜謎,然後記下來講給父母、同學聽。除此之外那時候我看了些什麼書啊?想不太起來了。父母來接我的時候不太買書給我,他們自己也不買。或許這是我長大之後到現在走進書店都會忍不住拿書去結帳的理由。

長大之後有好一陣子(其實現在也還會)買書是覺得好像可以從這本書學到什麼很厲害的東西,工作更有效率、生活更會整理,或是能夠得到突破性的啟發,總之就是想要變得更好。但是這類的書買回家之後光環就消失了,讀起來和上一次讀到一半被我遺忘的書差不多。最近才看清我買的只是自己的想像,不如多買點小說和漫畫,或許那才是我真正喜歡的閱讀。

真心熱愛事物可以開啟自己的宇宙,無關對錯、無需攀比,裡頭的自由如同宇宙一般寬廣。只要不踐踏別人的心意,你做什麼都可以。可以買書收藏積讀、可以有自己喜歡的和服穿法,可以開間書店……這個就算了,在臺灣不只賺不了錢,拿點杯水車薪的補助還會被人講閒話。

最後扯遠了。你想好週末要去哪間書店晃晃,買一套《卡拉馬助夫兄弟們》回家了嗎?

現已歇業的新竹誠品書店
歇業的誠品新竹店,攝於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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