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影《大濛》——你不是真正的快樂
也許是少了跨年的活動,也沒有收看NHK紅白歌合戰的直播,缺乏一個進入新年的儀式。這一個禮拜好幾次在恍然中發現已經是2026年了,像是從一場霧氣朦朧的夢中反覆醒來。
這幾年發現我對過去的感覺是斷裂的,常常想不起來上個月、半年前做了什麼,不用說更久以前的事。我探究原因可能是對未來的焦慮和恐懼佔據了我腦海中大部分的空間,以至於沒有空隙去回味最近發生的事,要用力的提醒自己才能抓住活著的感覺。
這也是為什麼在電影《大濛》開頭育雲對秋月說「把時間轉快,等一切過去之後就會覺得現在這些沒什麼了」的時候我會感到這麼難受。的確那時候的痛苦現在看起來沒有什麼了,但也什麼都沒有留下。
回想過去想起來只有一片白霧,像是史蒂芬金的《迷霧驚魂》,看不清霧中怪物的模樣,只知道走錯一步會被抓走,再也回不來。太恐怖了所以我們急著忘記,讓時間一直快轉,一眨眼轉到民國一百一十幾年,迷霧散去快要四十冬,我們仍未知道過去所看見的怪物名字。
現在和前輩水滴們不同,我們生下來就是雲,在高空中自由飄蕩,可以看見廣闊的風景,可以自己選擇要做彩霞還是雨滴。保有這些自由代表著要和那些想要限制我們能夠化為什麼的力量對抗,這個力量宣稱絕不放棄使用暴力讓我們屈服。
對暴力的恐懼加上時間快轉的讓我們遺忘,有人說「現在好好的,管他過去幹什麼」,有人還說也許被抓走的人真的做了什麼壞事。扭曲地說『自由』過譽了,「你只是以為自己有選擇」。時代的霧散去了,但人們的思想還是被濃霧禁錮,害怕『自由』。
村上龍在小說《69》說不能夠快樂過日子是一種罪。我覺得要在記住過去發生的事、記住化為霧氣是一個又一個活生生的人之後,用不同的故事一再傳遞,像是趙公道被託付的手指一路託付下去之後,我們才會知道自己是誰,才有辦法真正的快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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